一、培养目标
培养符合经济社会需要,掌握药学基本理论并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,能在药品生产、检验、流通、使用领域从事药品生产、鉴定、药品销售、药事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实用型专业人才。
二、培养要求
(一)思想道德与修养
1、热爱祖国和人民,热爱医药卫生事业;
2、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、正确的价值观、伦理观、较强的法律意识;
3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思想品质和医德医风;
4、具有吃苦耐劳的品质、勤奋工作的精神和立足基层工作服务人民的意识;
(二)专业知识与技能
1、掌握药剂学、药理学、药物化学、药物分析等药学各主要分支学科及相关的生物学的基本知识;
2、掌握药物实验方法和基本技能,初步具有药物制剂生产、药品检验、药品监督管理的基本能力。
(三)职业素养与能力
1、具有正确的职业态度,遵守职业的基本道德规范、伦理原则和法律;
2、具有一定的人际沟通能力、协调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;
3、具有一定的药学信息收集、处理、利用的能力;
4、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;
5、身心健康,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质测试标准。